【行政制度】武汉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新闻报道工作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地对外发布我院新闻,更好地为学院发展服务,使我院对外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新闻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坚持按照对外新闻宣传工作“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基本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组织实施;要坚持统筹规划、密切配合,确保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要积极引导,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重大活动、事件以及党和国家、学校、学院的工作动态、好人好事等做好宣传,为学院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学院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
二、新闻报道工作的归口
综合办是学院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联络、协调、实施各种形式的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联系、接受校内媒体采访报道前需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并报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批准。接受校外媒体采访报道,必须在学校主管部门领导下并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才可进行。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采访。
三、新闻报道发布的审批
学院发布的新闻以新闻的重要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制:
重大新闻的发布,纸质版稿件需部门主任初审后报分管院领导签字,再报书记或院长审阅、签字后递交综合办统一发布并报校宣传部。
一般新闻的发布,纸质版稿件需部门主任初审后再报分管院领导审阅、签字后递交综合办方可发布。
新闻发布遵循 “谁分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未签字稿件一律不予采编发布。
四、新闻发布规范
(一)新闻发布的时效性
为确保学院网络新闻时效,宣传报道需在新闻发生2天内报送,重要新闻24小时内报送。超过3天的新闻稿件,一般不予编辑发布。
各部门每天16:00前报送的新闻,一般在当日内进行编辑发布;每天16:00后报送的新闻,一般在次日(工作日)内进行编辑发布。
没发布的新闻不纳入年底各部门新闻稿的数量统计。
(二)新闻内容的规范
1、新闻稿件内容要客观真实,全面涵盖新闻事件的基本要素,具体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由,必要时附带介绍事件背景、具体成果等。
2、新闻稿件语言要求准确精炼,不能含混、模糊、夸张,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3、新闻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等均准确无误。
4、新闻消息的字数一般应控制在800字以内,重要稿件字数一般在2000字以内,人物通讯、综合报道、专题报道或理论文章除外。
5、新闻标题应简明扼要,字数最多不超过30个字,应客观反映新闻主旨,准确传达出消息主题内容。
6、新闻发生的时间要写完整,如某月某日,时间段可表示为某月某日至某月某日。
7、新闻内容突出亮点,向读者传递和展示最有价值的新闻信息。
8、新闻人称尽量使用第三人称。人物称谓首次出现时写完整职务,一般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再次出现时可只写“姓名”。特定语境中需使用两个职务职称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两个以上可以此类推。
9、新闻中涉及学院名称或称谓,一般可以简化为我院、学院,可酌情使用全称“国际教育学院”。
10、新闻中学院领导、嘉宾讲话内容须按照现场讲话终稿进行提炼,概括准确、重点突出。学院领导讲话,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词汇,主要使用“指出、表示、强调、说”等中性词汇。
11、新闻图片须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并确保画面清晰、亮度适中、主要人物形象好、新闻要素齐全。新闻图片一般报送原始图片,由综合办统一编辑处理,必要时附上图片说明。
(三)新闻内容的审查
关于新闻内容的审查,请各部门主任初审时,对照新闻内容的规范,对新闻稿质量严格把关,并报送分管院领导签字后递交综合办发布,确保学院新闻的质量、准确、规范、安全。
(四)新闻稿件的格式要求
1、国际教育学院新闻稿件格式。(详见附件1)
2、理工党员网党建新闻发布工作规范。(详见附件2)
(五)新闻发布范围的界定
学院的新闻报道原则上按照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发布。
1、校内网:一般发布各部门重要新闻。
2、学院网:一般发布各部门重要新闻及一般新闻。
3、理工党员网:只发学院党建新闻和理论学习新闻。
4、公众号:学院所管理的“武汉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武汉理工大学留学百科”、“WHUT-ISO”、“WHUT国教学生会”、“英国武汉理工学院”五个新媒体公众号新闻的编辑发布由专人负责,并报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5、招生网:学院招生网的新闻报道由招生办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发布,新闻审稿遵循“谁分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新闻纸质版稿件存档以备综合办核查。湖北理工国际网、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武汉理工学院网、留学生管理中心参照此办法执行。
6、各部门新闻稿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责任人的,实行会签制度。
(六)新闻投稿方式
对于已经由部门主任初审并经分管院领导签字的纸质版新闻,其纸质版电子版稿件统一递交综合办。
(七)新闻发布责任追究
学院新闻发布遵循“谁分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各部门主任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对新闻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新闻运行工作人员负具体管理责任。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按其类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五、其他有关事项
学院综合办具有对来稿的编辑修改以及决定是否采用、发布的权利。如有重要修改或涉及重大敏感问题会与投稿部门沟通。如来稿确实不宜在学院网络宣传阵地刊发的,会告知投稿部门负责人。
学院综合办要做好新闻审核发布领导签字审批资料的留存工作,以便备查。
六、本规定由学院综合办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