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
为了促进学生宿舍文明建设,培养学生文明行为养成,建设学习、文明、和谐、安全宿舍,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项目
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文明寝室评选项目分为:星级寝室、院文明寝室、校文明寝室、校标兵文明寝室。
第二条 评选方式与标准
(一)星级寝室
1.评选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评比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楼栋各寝室文明建设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全学年学院及学校检查次数合计不少于八次。
2.星级寝室是年度评选校文明寝室、校标兵文明寝室的过程考核和重要依据。星级寝室分为二、三、四、五星级寝室。第一次被评为“星级寝室”称号的优秀寝室授予“二星级寝室”称号,下次检查中连续被评为优秀者则星级增加一个等级,最高为“五星级寝室”称号;被授予“星级”称号的寝室在下次检查中若未能连续评为优秀或不在学院的初评名单内,则自动将星级降低一个等级。二、三、四、五星级寝室的比例分别不超过全校本科学生宿舍总数的16%、8%、4%、2%。
3.校文明寝室、校标兵寝室的评选只能从学年末星级寝室中产生。
4.学生星级寝室检查、考核及评分标准
(1)门窗:门窗无积灰,玻璃明亮的得20分;二者较好的得10-15分;一般的得5-10分;门窗、玻璃积灰多,长期无人揩擦的得0-5分。
(2) 物品放置:书籍、文具、箱子、洗漱用具、餐具、鞋子、衣服等清洁,并且放置整齐、统一、美观的得20分;较好的得10-15分;一般的得5-10分;脏、乱的得0-5分。
(3) 被褥、蚊帐:被褥、蚊帐清洁,被褥叠放整齐,蚊帐张挂统一的得20分;较好的得10-15分;一般的得5-10分;被褥蚊帐较脏,被褥有一处不叠的得0-5分。
(4) 蛛网积灰:天花板、墙角无蛛网,家具,灯具、箱子、地面等处无积灰、宿舍内独立卫生间干净卫生、无异味的得20分;较好的得10-15分;一般的得5-10分;蛛网多、地面脏、积灰厚、卫生间脏乱的得0-5分。
(5)寝室整体效果好,无私拉电线、网线、使用电炉、功率转换器等违章用电者得20分;否则扣20分,没收电器并通报批评;多次受到通报批评的,按学校学生违纪处罚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6) 星级寝室检查考评满分为100分。
优: 85——100分 良: 75——84分
中: 60——74分 差: 60分以下
(二)院文明寝室
院文明寝室的评选,由学院参照校文明寝室的评选标准,自行制定标准,组织评选。评选标准、组织过程及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三)校文明寝室
1.评选标准
(1)全室人员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自觉遵守学校及学生住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勇于制止不文明行为,能够尊重和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同学之间能够做到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2)全室人员学习刻苦,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合格,人均学分绩点一、二年级不低于2.5分,三年级不低于3.0分。
2.校文明寝室从学年末三星、四星、五星级寝室中评选产生。
(四)校标兵文明寝室
1. 评选标准
(1)全室人员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自觉遵守学校及学生住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勇于制止不文明行为,能够尊重和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同学之间能够做到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2)全室人员学习认真刻苦,主修专业必修课合格,人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分。
2.校标兵文明寝室从学年末五星级寝室中评选产生。
第三条 评选程序
(一)星级寝室:
(1)学院初评:各学院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对本学院所有寝室进行初评,按学院寝室数的60%比例确定入选寝室,并将结果报送给学生工作部(处)。
(2)学校评比: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相关部门、住楼辅导员、学生宿舍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学院学生代表等对入选寝室进行评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地组织检查与考核,根据检查与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校文明寝室”和“校标兵文明寝室”:学院根据本评选办法中校文明寝室和校标兵文明寝室的评选标准,在星级寝室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绩,推荐备选寝室,并将推荐结果及相关学生成绩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学院推荐结果和文明寝室评选办法,评选出最终结果并公示。
第四条 奖励
(一)获得校级先进荣誉称号者,由学校表彰并颁发奖品;
(二)获得学年末校标兵文明寝室和校文明寝室成员,其学年综合测评按学校相应规定加分。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