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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之家”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11 15:50:00

        为了给同学们营造温馨舒适的学习环境和交流环境,在学院领导和指导老师的支持下,学工办成立学生之家,为同学们提供各种服务。

 为保证学生之家切实履行其职能,真正发挥服务同学的作用,规范学生之家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 值班人员

各班心理委员及心协成员(详见值班表)

(二)值班地点

东院教四楼学工办旁(406)

(三) 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50      下午2:00-5:40

(四)工作内容

一般设两名值班人员,分别负责提供热水服务,接待咨询来访同学、活动登记管理、维持室内整洁和秩序等。

(五)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学生之家各种资源的权利。

2.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之家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度;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按时签到,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到场值班需向心协秘书部成员请假,以短信电话为准,并在签到表上做好备注。

4.每人每学期有三次值班请假机会,请假以签到表上备注为准,未报备请假视为旷到。值班全勤者期末干事考核或心理委员考核加分并通报表扬。旷到超过三次在全体大会上通报批评并取消年末通报表扬资格。

5.需提前五分钟到达学生之家,本人签到并做好清洁工作;值班期间,须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统一;

6.认真履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电教设备,音像制品要符合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损失、防丢失的要求,不得将易燃物品带入咨询室;

7.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8.待人接物方面要文明有礼,多用礼貌用语,态度诚恳,作风踏实,办事认真,注重效率;

9.对来访的同学,值班人员要做好登记,主动应答,积极帮助落实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坚持做到有交待,有落实,有回音,不扩散;

10.值班期间不得无故离岗,因故离开应请其他同学接替并说明离岗原因;

11.在岗期间不得打闹喧哗、打牌、下棋、吃零食,不准办私事或者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12.值班中须通过拍照、记录等方式将在学生之家进行的活动备档;

13.下班之前应进行整洁打扫,检查门窗、水电并确认关闭;

14.遇成员不文明行为应礼貌制止,值班人员造成的损失应登记备案并上报管理单位,不得无故争吵蛮缠;

15.因故当天不能值班到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到,无特殊缘由不得迟到早退;

16.值班结束前应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进行整理上报,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对方反馈;

17.国家法定节假日另做加强值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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