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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日常管理

发布时间:2018-01-09 14:32:00

1、所有外国留学生须经卫生检疫机关书面认证体检合格、按期缴纳相应费用并办理有效居留签证及各项入学手续后方可正式注册成为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可获得学生证、校园卡等,享受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的各项待遇和权利,并应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承担相应的义务。

2、已经完成课程阶段以及论文选题答辩但未能如期在第三学年获准论文答辩的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一次奖学金延期,延长期限一般为半年或者一年。

非学历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者曾经获准延期博士研究生等类别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自主招生奖学金生、优秀自费生、友谊奖学金生、自费生等其他各类来华留学生如未能按期完成学业,一律按照每学期人民币5000元标准缴纳延长期间学费后办理相应延期手续,延长期间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获准入学自主招生奖学金生必须信守报批前提交的书面承诺,不得申请专业变更、转学、学习期限、授课语言或者其它学习事项。

申请奖学金延期博士留学生或者自费延期的其他类别留学生将逐项填妥的《学习事项变更申请表》于4月或1120日前交回留学生教学办公室(教四-405B),逾期不再受理。为鼓励学生努力向上,所有获准延期学生延长期限内不再享受评先评优资格。

所有获准延期的来华留学生在延长期限到期前6个月不得离校,且需按月指纹签到并提交导师或者班主任的签字确认

3、因身体健康或者个人原因获准休学者,如需申请复学,须在申请复学日期前至少两个月提交权威医疗机构出具有效康复证明方可返校。抵校后须接受指定机构体检复查,健康状况不适合学习者不得复学。

4、留学生学习期满毕(结)业离校前(包括转学、休学、退学等)应向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离校手续,结清所有费用,交还应交回的图书、证件等,方可申领毕(结)业证书或高校证明,并自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起半月内(限在居留许可证到期前离境,学历生一般为131日左右或715日前)离校回国。

5留学生享受我国的节假日及学校的寒暑假待遇。遇留学生派遣国的重大节日,可根据其本人申请,准假12天,每学期不超过两次。寒暑假期间外出应在放假10天前报办公室备案。离校请务必带走自己的东西,师傅将在学生搬离后3天清理房间,如果有遗失后果自负。

6留学生假期外出应至少提前10天主动报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以备案,并注意途中安全。学期内或假期出国(境)应由本人妥善办理回头签证及居留许可延期手续。

7、留学生的学费及应由其本人承担的其它费用应严格执行不缴费不注册居留许可申办期限与缴费期限关联的原则,严格执行一次性付清全年的学费及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所有应缴费用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底以前全部缴清。

8、学费及住宿费均以人民币支付;留学生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学、提前结业或擅自离校等,所交学费、住宿费等不予退还。遗留宿舍物品只保存 15天;凡无故拖延学费或者住宿费者,学校酌情取消当学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下一学期(年)注册资格、取消申办结业或者学位证书资格、取消申办居留许可证延期资格并报请相关部门责成限期离境。所有缓交者按照缓交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凡有费用尚未缴清者自行负担或者限期退还学校垫付的综合医疗保险费800元。

9留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经相应责任人批准后生效。

10、学校对表现欠佳学生实行预警制度。凡每学期单门课程或者累计无故缺勤达10%者书面警告一次,无故缺勤达20%者通报驻华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无故缺勤达30%者取消相应课程考试资格、取消年度评优及推荐申报优秀奖学金资格,直至取消学籍;一学期累计事假四周或连续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应按规定办理休学、退学手续。

11、留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结婚、生育等应及时报告,家属如申请和学生一起居住,应在家属抵达前搬离学校宿舍。在华出生的小孩须于出生后2个月内携出生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办理登记手续(取得护照前口头报告,取得护照后履行手续,整个时限二个月)。

12、学校将适时组织留学生开展文娱活动及文化实践活动等,其中部分活动可列为《中国概况》必修课课外学分认定部分。

所有按规定应修《中国概况》的留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包括:

 

序号

时间

活动内容

学时

备注

1

9

新生开学典礼及入学教育

2

一年级必选

2

10

校运动会

4

一年级必选

3

10

图书馆、医疗、安全等知识讲座及消防演习

2

一年级必选

4

11

秋季黄鹤楼文化体验

4

可选

5

12

法律法规考试

4

一年级必选

6

3

春季市郊文化体验

4

可选

7

4

在线法律法规考试

4

一年级必选

8

5

风行国际美食节、文体、公益活动

2

可选

所有学生在学期内受过司法机关或学校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自动丧失相应学年度学校组织的免费旅行或者文化实践活动待遇。

13、留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在校内宣读、散发、张贴宣传品,不得擅自组织跨院校、跨地区的群体活动。留学生在校内举行20人以上较大型活动应至少提前二周提出书面申请,经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报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举行。

14、学校尊重留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得提供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也禁止留学生在校内进行传教及宗教聚会活动。留学生合法进行集体宗教活动,仅限在当地法定宗教场所进行。

15、所有非学历生、本科生以及一年级研究生限住校内留学生宿舍。留学生凡在上一学期或者学年出现缺勤、挂科者,不得申请校外租方。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并获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持房屋出租合同、出租户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在迁出校内留学生宿舍24小时之内到租赁房屋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校外学生租住住址限定在专业所在校区周边3公里或者30分钟车程以内范围。

获准校外租房留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一经发现缺勤、挂科、与导师失联或者邻居报警投诉等非正常情况,自接到留办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迁回校内留学生宿舍。

获准校外居住奖学金留学生凭校外房屋租赁合同、住宿登记证明、学费缴清凭证方可申办居留许可手续。公费研究生在校外居住满6个月后,如无迟到、旷课、挂科和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可申请校外住宿补贴。

16、持X2签证入境且学习期限在180天以内学生,不需办理居留许可;持X1签证或者持X2签证且学习期限在180天以上入境学生,须于入境30天内,签证过期15日和10日前分别先后向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许可(不办理居留许可并造成签证过期者,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将被处以每天500元人民币以上的处罚,严重者将可能面临被取消学习资格、拘留审查及强制出境)。

再次申请居留许可者也须于签证到期15日和10日前分别先后向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居留许可延期申请。

    17、留学生家属在华停留可申请S1/S2签证,但须提供经公证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或驻外使领馆的证明、在华担保及不在校住宿的承诺书和家属购买的在华期间的保险凭证。陪读家属在华停留期限不得超过外国留学生居留证的有效期限。

留学生家属入境后应携带住宿登记表、护照信息页、签证和入境章页复印件在407办公室登记。X2S2的批准有效期不应超过6个月,可再次申请,但在华X2S2的累计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从第一次X2S2的入境日算起)。家属在华期间不得入住学校留学生宿舍,学生如要求与家属同住,需在家属抵达前搬出校内留学生宿舍。

18、中国境内转学生需在离开原来学习地点之日起10天内到转入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留许可事项变更手续,申请时需提交原就读院校成绩和无不良表现证明

19、所有留学生申领校园一卡通须缴纳20元人民币的工本费和年费。短期交流生申领校园临时卡须缴纳押金20元人民币,离校时办妥离校手续以后退还押金。

20留学生宿舍门禁卡为校园一卡通。新生未领取校园一卡通时可在楼栋管理员处领取临时门禁卡并缴纳押金20元人民币,遗失校园一卡通需到办公室开取证明到楼栋管理员处领取临时门禁卡并缴纳押金。临时门禁卡有效期一周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门禁卡为一年,在学制内为每年91日至来年的731自费生的门禁卡时效与留学生缴费情况、毕业时间和居留许可时间相关联;未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者门禁将于131日、731日自动失效;居留许可正在办理中,携回执单办理一个月门禁(据回执单办理日期顺延7),自费生应在临时门禁卡失效前持本人护照、缴费凭证及临时门禁卡前往所在楼栋宿舍管理员换领校园一卡通。

21、所有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就业、经商等任何有违学生身份的经营性活动。经批准参加校内和校外实践基地勤工助学活动的留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工作的属非法就业。

22、日常事务集中受理日安排:

马房山校区日常事务接待日程 (教四楼407

时间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8:3011:40

住宿

签证、居留许可

签证、居留许可

奖学金

签证、居留许可

14:3017:00

缴费

奖学金

缴费

不接待

住宿

南湖校区来华留学生接待日程 (N9S-204

Time

Mon

Tue

Wed

Thu

Fri

8:3011:40

缴费

签证、居留许可

缴费

教学事务

签证、居留许可

14:3017:00

住宿

教学事务

签证、居留许可

不接待

住宿

联系电话:

签证及居留许可、住宿登记和调整(校内居住)、奖学金签到、费用缴交、医疗保险:日常事务 8760860887590525

在校证明、成绩证明:研究生教学事务 87658253

本科生及非学历生教学事务:87884569

南湖校区教学事务:87590525

申请入学:87166636

Email: fstudent@whut.edu.cn

23费用支付方式:

1)     在中国境内支付:

学费和住宿费按照下列时间期间在相应地点缴纳:

A. 寒暑假ICBC银行

请让汇款人在备注栏写明你的申请编号,例如:备注 2016ZF001;并将附有“现金凭证”的发票回单交于留办;

Domestic Account (A/C):3202006709000475962 (序号000000001

Bank(TO): THE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HUBEI  BRANCH

Swift Code: ICBKCNBJHUB

Name (Payee): WU HAN LI GONG DA XUE

备注:此账号仅限接受学费、住宿费,不能接收新生注册费

B. 非寒暑假

周一周三上午南湖校区留学生宿舍楼N9S--204

一、三下午马房山东院教4407

备注:仅接受在中国大陆发行的银行卡(任何带有银联标志的卡)。

2)     国际汇款:

如果国际汇款,请让汇款人在备注栏写明你的申请编号。不要写名字、护照号码这样的信息。请提交一份汇款单复印件给办公室。

例如:备注 2016ZF001

学校外汇帐号信息:

Foreign Account (A/C):3202006719200487084

Bank(TO): THE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HUBEI  BRANCH

Swift Code: ICBKCNBJHUB

Name (Payee): WU HAN LI GONG DA 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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