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 黄小勇
副组长: 徐向农、钟鸣、方胜新
成员:胡雄斌、黄宇、李芳、宋明、刘文娟、李文、许绯、高磊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专家组由5人构成,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二、推免研究生范围
武汉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本科项目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类别和名额分配
(一)我院按A、B两类进行推免生资格推荐,其中:
A类:按综合成绩推荐资格 18名(按照1:1.2推荐22名至学校)
B类:按综合成绩及成果推荐资格(符合条件自愿申报)
名额分配,原则上(视具体情况调整):
金融学专业 正选8人,候选2人
车辆工程专业 正选10人,候选2人
(二)2021年继续执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具体推荐对象、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等见校团委通知。
四、推荐程序及考核办法
1、推荐条件:依据学校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申请A类及B类推免生,应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学生应取得总学分120分及以上(不含课外学分),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2、推荐工作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与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考核合格的学生(A类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的高低择优按比例推荐)报学校教务处,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3、考核办法
总分=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附加分
4、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成绩。
(2)附加分
附加分按《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分值计算,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28日,获奖项目原则上均应有主办单位正式颁发的文件或证书。学生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申请A类的学生附加分最高算5分。
五、关于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成绩核定
校际交流学生成绩:严格按照教务处《关于2021年推免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第一条第四款规定执行。
六、推免研究生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2日至9月24日17:00,学生自愿申请,网上填写并打印<<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和<<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认真填写后,连同在教学办开具的加盖了学院公章的成绩表及各类加分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证明外语水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B类研究生候选人需同时提交《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生教授推荐书》,一并交年级辅导员,由学工部门负责对推免研究生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德育及各类奖励进行审核,审核后将材料提交至教学办;
2、9月23日之前,学院公布推荐方案并上报教务处;
3、9月25-28日,学院对申请推免研究生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与鉴定,组织考核与公开答辩,公示答辩结果(答辩安排另行通知);推免工作小组在综合推免研究生侯选人的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附加分等基础上,形成学院意见报教务处,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
4、9月28日,学院确定初选名单后报教务处;
七、注意事项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其它未尽事谊,按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九、为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推免研究生工作,考核期间学院开通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学生参与监督。学院推免工作投诉电话:教学办027-87658017、学工办027-87643040、投诉邮箱:gjjx@whut.edu.cn
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
2020年9月23日
附:学校推免详细文件及相关表格见学校主页通知
http://jwc.whut.edu.cn/Web/Details?id=827&type=0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