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阅卷管理办法
为了科学、客观、公正地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使试卷评阅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并及时反馈考试试卷的分析结果,从而不断改进教学,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试卷评阅
一、试卷评阅前,由各项目部或教研室主任组织本科目的全体教师研究试卷,确定标准答案,明确评分标准。
二、评卷要坚持“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原则,评卷中应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要求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
三、评阅方法。评卷工作由各项目部统筹安排。试卷要求集体评阅,且采取密封试卷,流水作业的方式评卷。
四、记分方法。必须采用统一符号,任何人不得在卷面上作特殊的记号和写批语。
(一)评卷时,一律用红色笔评阅试卷。考生试卷应得分的数字必须书写工整、准确、清楚。
(二)合分:每题和每题中小题的小数点后的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待合计总分时,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三)卷面上记载的成绩一律不许涂改,如确需订正,应由原评阅教师在原来成绩上划一横,另写正确的成绩,订正人在更正处签字。
(四)核查。试卷批阅完成后,应由所属各项目部或教研室组织核查,如发现批阅或分数有误,应及时更正成绩。有关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应同时在更正处签字。
(五)如答卷上先后出现两种笔迹,前后字迹不一致,或出现雷同试卷,请先进行批阅,并做记录,之后再将此问题报到教学办。
第二条 试卷分析
一、为了检验命题质量,检测试卷的效度、信度和区分度,全面考查学生,增强学生成绩考核的准确度,每门课程试卷必须做出试卷分析,对试卷作客观公正的评估。
二、试卷分析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对试卷的总体评价。主要包括试题是否科学、严谨,试卷内容覆盖面的宽窄程度,试卷结构是否合理,学生成绩分布情况。
(二)按照分数段(90-100、80-89、70-79、60-69、60分以下)统计学生得分人数,统计学生的及格率并填写表格,表格和试卷、成绩单一起提交到各项目部或教研室。
(三)统计学生失分多的题目,并分析失分的原因。
(四)分析试卷反映出来的教学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五)提出今后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试卷分析信息反馈
一、为了使师生及时、准确了解考试状况,以便不断改进教学,各项目部应对试卷分析情况进行反馈。
二、各项目部或教研室应首先召开教师会议,对试卷分析情况认真研究,以便针对实际情况及时改进教学。
三、所有考试和考查的试卷及原始的计分册交学院资料室存档备查。
第四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教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