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2023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教育部令第20号)和教育部招生考试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的办学宗旨,进一步规范学院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自主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SCSE)与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SQA)于2003年共同引入国内的国际合作教育项目。经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可获得英国高等教育文凭证书。
第三条 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武汉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书记任双组长,分管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院领导任副组长,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组员,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的招生工作规定;按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程序研究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院自主招生项目的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六条 我校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招生专业为国际理财、国际贸易与商务、商务会计、人力资源管理等四个专业,每个专业招生计划100人。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七条 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第八条 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高考总分达到生源所在地当年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总分的60%及以上,或有效雅思成绩4.0分及以上,或有效托福成绩45分及以上,资料核验合格后免试录取。
2、考生有效雅思成绩4.5分及以上,或有效托福成绩57分及以上(其中写作17分及以上),资料核验合格后免试录取,可直接进入二年级学习。
3、未达到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武汉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组织的入学测试,根据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同等录取条件下,具有学科专长、艺术特长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注:有效英语成绩须为2021年12月1日以后考试成绩。
第五章 报名及录取
第九条 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招生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如下: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开始,额满为止。
报名方式:考生通过武汉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第十条 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录取程序如下:
审核: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测试:未达到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参加国际教育学院组织的入学测试。
录取:资料审核合格且满足录取条件的,根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参加入学测试的考生,根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指南》。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杂费。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2023年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元人民币,住宿费、体检费等按学校相应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学院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未如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信息发布渠道及联系方式
武汉理工大学国际合作教育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ie.whut.edu.cn/zsxxw/
电子信箱:gjzs@whu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7-87585099,027-87854572
学院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027-87859177,gjzhb@whut.edu.cn
第十五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学校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本简章仅适用于2023年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以往有关英国高等教育文凭自主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简章相冲突时,以本简章为准。
第十七条 本简章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