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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关于本科项目未取得规定学分学生预警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12-25 15:25:00

       为严把教学质量关,敦促学生自我学习,加强自我管理,形成师生良好互动氛围,引入学校与家长共管模式,控制学生课程未取得学分的数量与规模,将学生试读或退学处理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 学分清理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由教学办对本科项目部全体在校学生进行学分清理,清理结果以纸质或电子版本形式告知本科项目部和学工办,且办理文件签收手续。

  教学办在清理结果中,将已参加重修或重考但成绩仍未通过的课程须作出重点标识或说明,本科项目部和学工办负责督促学生做好报名及考试工作。

  2、 预警标准

  根据学生欠缺学分的程度,对学生作出不同程度的警告提示。其标准如下:

     类别

学年

  所差学分

   (CS

  预警级别

学院工作内容

   

  大一

     9≤CS≤12

   橙色

 辅导员与学生    本人约谈

  13≤CS≤20

   黄色

  家长介入

      CS>20

   红色

相关部门介入

  大二

    

  大三

   

  大四

     14≤CS≤18

   橙色

  辅导员与学生    本人约谈

  18≤CS<25

黄色

家长介入

  CS≥25

 红色

相关部门介入,帮扶计划

  3、 预警程序

  (1)教学办学分清理后,针对达到上述预警标准的学生,发出预警提示通知,交由本科项目部会同学工办进行处理;

  (2)本科项目部或学工办将预警通知交给学生本人,同时启动约谈学生本人或通知学生家长等活动;

  (3)对红色预警学生,由教学办、本科项目部及学工办共同制定学生补修学分计划,其中,教学办负责制定每学期补修课程,本科项目部负责监督学生网上选课和手工报名选课工作,学工办负责督促学生补修上课及补修考试。

  4、预警结果

  对通过上述预警帮助确因学生本人原因仍达不到预期要求的,学院将劝其试读、退学,也可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 

  20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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