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关于本科项目未取得规定学分学生预警实施办法(试行)
为严把教学质量关,敦促学生自我学习,加强自我管理,形成师生良好互动氛围,引入学校与家长共管模式,控制学生课程未取得学分的数量与规模,将学生试读或退学处理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 学分清理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由教学办对本科项目部全体在校学生进行学分清理,清理结果以纸质或电子版本形式告知本科项目部和学工办,且办理文件签收手续。
教学办在清理结果中,将已参加重修或重考但成绩仍未通过的课程须作出重点标识或说明,本科项目部和学工办负责督促学生做好报名及考试工作。
2、 预警标准
根据学生欠缺学分的程度,对学生作出不同程度的警告提示。其标准如下:
类别 学年 |
所差学分 (CS) |
预警级别 |
学院工作内容 |
大一 |
9≤CS≤12 |
橙色 |
辅导员与学生 本人约谈 |
13≤CS≤20 |
黄色 |
家长介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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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20 |
红色 |
相关部门介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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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
大三
大四 |
14≤CS≤18 |
橙色 |
辅导员与学生 本人约谈 |
18≤CS<25 |
黄色 |
家长介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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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25 |
红色 |
相关部门介入,帮扶计划 |
3、 预警程序
(1)教学办学分清理后,针对达到上述预警标准的学生,发出预警提示通知,交由本科项目部会同学工办进行处理;
(2)本科项目部或学工办将预警通知交给学生本人,同时启动约谈学生本人或通知学生家长等活动;
(3)对红色预警学生,由教学办、本科项目部及学工办共同制定学生补修学分计划,其中,教学办负责制定每学期补修课程,本科项目部负责监督学生网上选课和手工报名选课工作,学工办负责督促学生补修上课及补修考试。
4、预警结果
对通过上述预警帮助确因学生本人原因仍达不到预期要求的,学院将劝其试读、退学,也可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
2012.3.20